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何浩挺任磐安县副县长代县长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月29日下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标,副主任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卢海浪、张方荣、陈国慧及委员共20人参加会议。县领导金艳、周晓玲、何斌,县人民法院院长蔡益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亮列席会议。
会议经投票表决,决定接受金艳同志辞去磐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何浩挺同志为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何浩挺作供职报告,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及前三年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将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纳入政府预算的报告、关于提请调整部分一般债券用途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